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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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学后疫情防控和安全排查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05-15    点击:

为贯彻落实自治区《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开学后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和全区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,以及学校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要求,现就我院开展安全大排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外来人员排查工作

切实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的阵地意识,按照外防输入、内防扩散的要求,严格落实相关制度,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。要加强出入校管理,教职员工和学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,并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,未经批准,一律不得出入校园。在学生集中返校时,视情况扩大校门开放通道,增加现场值勤力量,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。要进一步完善门卫设施,配足配齐安保器材,为疫情防控人员提供、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后勤保障。

二、认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

(一)要在开学前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、大整治。重点对校舍、消防、危险化学品、实验室、食品、校园周边环境、扫黑除恶等进行全覆盖、拉网式排查,查找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事故隐患。

(二)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。加强巡逻力量,加大校园巡逻频次和力度,发现问题,第一时间妥善进行处置,保证疫情防控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,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。

三、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

(一)做好开学前的消防安全专项排查。要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测,及时维修更换老旧线路和设备,尤其要规范临时用电管理。要加强学生宿舍、疏散走道、安全出口、疏散楼梯排查,及时清理各类杂物,学习生活期间严禁锁闭安全出口,确保畅通。要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和维护保养,确保完整好用后方可恢复使用。

(二)注意消毒用品的使用和存储安全。各部门使用医用酒精和84 消毒液等消毒用品要严格落实消防管理措施。医用酒精火灾危险性大,不宜大量存储,在使用时要远离火源,避免在厨房等有明火、高温设备的地方进行酒精消毒,避免在密闭的较小空间内使用;84 消毒液要按照使用要求进行稀释使用,不能和酸性物质(如醋、洁厕灵)混用,以防导致人员中毒。

四、严格管理食堂、超市等校内餐饮服务场所。

要严格按疫情期间的要求检查操作间环境卫生、设施设备消毒、原料储存、餐具用具消毒等事项,做好食品及人员管理工作。配备足够且完好有效的灭火器、灭火毯等消防设施设备,厨房场所要定期检查烟道、排烟系统、燃气管道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